团委工作办法

2022-04-29 10:32:08  出处:  点击量:

一、团委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按照团委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执行校党委的决议,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2.思想建设。组织青年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通过多种灵活的形式,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建立思想教育阵地,开展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定期举办业余团校学习班,培养学生;做好团的宣传工作,有效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站、校园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积极向青年团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动态以及其他信息。

3.组织建设。巩固和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做好团委领导班子建设和团支部、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和规范团组织生活、团员政治理论学习、团员骨干培训及其有关工作,不断提高团员素质,培养青年骨干;定期召开团委会、常委会和团的工作会议,研究和决策重要工作,指导各团总支部开展活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团内考核、评比奖惩工作、团籍注册工作、团费收缴工作、发展新团员工作和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

4.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内容,创新性开展主题活动,并加大我校团的活动在学术方面的力度,结合我校一些专业特点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比赛、辩论赛、书法摄影比赛、各类文化活动、专业技巧比赛、学生论坛、系列文化讲座、中专生学生文化艺术节、专业兴趣小组活动、学习经验交流会、张贴宣传栏等,确保共青团活动永葆生命力和活力。

5.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推行《中专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把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学雷锋活动、希望工程活动、扶贫助困活动、社会公益及社区服务活动,并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表彰工作,积极帮助、引导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6.学生会工作。做好对我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发挥学生会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7.艺术团工作。做好学生艺术团的管理工作,组织排练文艺节目参加校内演出、校外比赛或演出活动,指导学生校园文化生活。

8.团的调研工作。积极开展中专学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团情调研、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及有关共青团工作交流活动。

9.学生管理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团委工作。根据本校党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团委每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指导、检查、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基层团总支工作。

2.及时传达我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工作任务;向党委分管领导及上级团组织汇报团的工作情况。

3.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团委工作会议,代表团报告工作情况,商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人事奖惩等问题。

4.关心各级团干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成长进步,经常向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向学校党政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5.抓好团委班子建设,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形成团结、民主、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全面负责团委工作人员的聘评考核工作;畅通校内民主渠道,关心学生正当利益,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团员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基层组织情况,并及时总结推广。

7.全面负责永乐高033net业余团校的工作。

8.经常性和兄弟院校和地方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为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9.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团委干部岗位职责

1.按照团委工作职责,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日常工作。

2.指导、检查和监督团委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负责收集部门工作材料并向学校和上级团组织有关部门报告、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与各团支部的工作联系,组织共青团工作调研。

4.协助团委书记抓好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安排好团员教育和业余团校工作。

5.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团组织活动,基层团组织换届与管理,团员的教育与管理,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团内考核、评比奖惩工作、团籍注册工作、团费收缴工作、发展新团员工作和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指导、帮助各团支部进行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

6.协助团委书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7.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每年一度的“五四”评优表彰工作。

8.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代会工作。

9.调查、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掌握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状况,对基层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新生军训工作。

11.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军民共建工作。

12.与团委书记一起就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与合作。

13.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14.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负责全面工作,保证团工作的正常运行。

15.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

(一)评比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学习政治;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敢于同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斗争。

2.模范遵守团章;模范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认真负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政治和文体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尊师爱校活动中做出一定成绩,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二)评比办法

每学期第一学期结束后初评,优秀团员比例分别为班级团员总人数的20%,学年结束后总评。总评应在初选的人选中产生,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含班干)每班评选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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