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2-04-29 10:27:20  出处: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充分重视中心组学习,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学校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带头作用,作出表率。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和学校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要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职务变动随时变更。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宣传委员任秘书。

第五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选定参考书目、提供学习资料等。

第八条 学校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党的理论体系及其新成果、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时事、教育和管理理论等内容展开。每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围绕一个专题,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综合采用集体学习、书面学习、专题研讨、实地参观、网络学习、远程教育、观看视频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并适时邀请相关专家到校开展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第十一条 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由宣传委员召集,党委书记主持。学习时,每个同志都要有专题记录本。党委中心组每年的交流研讨次数不少于4次。如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学校办公室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学习制度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既要克服以议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又要避免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做到聚精会神学习,认认真真讨论研究问题,保证学习质量,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准备好发言提纲。做到认真读书、独立思考。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讨论时要紧扣主题踊跃发言、勇于发表意见。

第十五条 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材料、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学习记录。

第十六条 考勤与请假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应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因故缺席者事后要及时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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